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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人切莫自行其是

■警方论坛
1998-08-27 来源:生活时报 刘 勇 我有话说

维护公共交通秩序是大家的事。作为管理者,自当严格履行职责,把握执法尺度,注意工作方法,不断提高管理质量,任重而道远。

笔者想强调的是,作为被管理者尤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。在设有红绿灯的路口过马路,要按指示灯行止,不可一味抢行,更不要在车辆夹缝中穿行。在其它路口,一定要左顾右盼而后行,千万不可与机动车争抢速度。车况、路况、司机综合素质不一,凭个人经验“闯关”并不保险。须知,我们遵守交通法规可不是做给警察看的,偌大城市,有限警力,只能保证干道的设岗与巡察。有便道却走慢行道、有地下通道偏去翻越隔离栏、把所有马路都当作步行街,则现有警力无论怎样增强也将防不胜防,悲剧的发生就难以避免。

交通违规的具体原因很多,其通病就是“以我为中心”。我行我素,自行其是,将法规置之度外。因此,要维护正常交通秩序,必须牢固树立“公共交通”的意识。道路是公共的,依法行事才能交而通之、相安无事,任何个人都没有任何理由不受法规约束,独断专行。而且,公共交通意识的树立是不应该以鲜血和生命作代价的,交管部门、各类单位、每个家庭与个人都应坚持进行交通法规的教育和自我教育,防患于未然。作为被管理者中的一员,笔者愿与大家共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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